内蒙古从4个方面发力推动诚信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4/12/31| 专栏: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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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工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新建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等,推动诚信建设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深度融合,切切实实把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

   “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诚信建设工程是2024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今年,聚焦信用法治化建设,内蒙古出台第二部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该条例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并行,为促进和规范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完备的法治保障。

      聚焦政务诚信建设,内蒙古充分发挥“第一诚信”政务诚信的示范作用,新建政务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将“蒙企通”、“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投诉窗口、12345政务服务热线、96888民营企业服务热线等渠道受理的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接入平台集中处置,切实解决政府失信行为。在政务公开方面,将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公示范围由“双公示”拓展为“十公示”,累计归集“十公示”信息超过1200万条。

聚焦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内蒙古为所有经营主体建立诚信档案,在24个重点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13个领域开展失信专项整治行动。在信用修复领域实现     “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为5700多个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超13000次。发布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超23万家,专门制定实施26条具体激励措施。推动信用融资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设立1亿元民营中小微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累计发放贷款873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408亿元。

聚焦弘扬诚信文化,今年内蒙古编印出版《诚信内蒙古建设》系列读物,策划《讲诚信 守信用——盟市(厅局)长系列访谈》和《北疆诚信讲堂》融媒体直播节目,连续在全区范围开展诚信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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