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3万元帮扶资金落地 护航易地搬迁群众安稳致富
为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扎实推进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我委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资金支持,获批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163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1045万元,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588万元,为全盟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升级、产业提质增效注入坚实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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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资金惠民生 阿拉善盟获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1204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对以工代赈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下达的投资计划执行到位,抓牢抓实劳务报酬发放等关键环节,确保发挥好“赈”的作用,同时加大对各旗区的培训指导力度,做好以工代赈项目谋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助力群众增收致富。
黄河流域外商投资服务“一证通八省”
“一份证明,八省通行。”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沿黄七省(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印发《沿黄八省区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跨区域互通互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黄河流域外商投资服务迈入“一证通八省”新阶段,为外资登记便利化按下“快进键”,有效优化黄河流域外商投资环境。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信用工作要求,推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对旅行社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增强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发布的5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
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现予印发实施。
专家解读 | 以统一规范信用评价赋能高质量发展——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
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是更好发挥信用制度基础作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通过系统设计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以12条务实举措纠治重复评价、标准割裂、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推动企业信用评价从“自行探索”迈向“统一规范”新阶段,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信用动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2021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3.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3.0版)》
《内蒙古自治区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5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进一步提升便企服务水平工作方案》
阿拉善盟成功争取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4640万元
近日,盟发展改革委精准对接政策导向、高效推进项目申报,成功争取到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4640万元,创近年来同类资金争取新高,为全盟绿色低碳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阿拉善盟中院:以改革之力为营商环境“加分”
“现在法院实施繁简分流机制,案子不到一个月就顺利审结了,效率很高,大大节约了我们企业的成本。”近日,某新能源企业负责人感慨道。今年以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以改革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政策文件】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关于矿产资源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规范阿拉善盟矿产资源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激励守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政策文件】阿拉善盟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阿拉善盟商贸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全盟商贸流通领域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力度,持续提高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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