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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发展改革委积极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信用修复机制

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失信惩戒制度有机衔接,合理平衡了激励和惩戒力度,使信用监管更加科学有效,为规范信用修复工作,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机制,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盟发展改革委于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盟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旗区、盟直各相关部门加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构建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机制,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并提出四个方面工作重点。

扎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十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无遗漏报送“十公示”信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规范填报避免因公示错误行政处罚信造成企业行政异议、复议等情况,强化培训教育、督促指导各部门全面提升报送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

强化协同联动,落实责任体系。合力推动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落地落实。要求各领域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积极配合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开展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对相关材料的申请认定、核实安排专人负责,发现信用信息修复结果互认和共享不一致时及时进行有效沟通,积极反映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

全面推行“双书同达”,履行告知义务。建立健全“双书同达”制度,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告知失信主体在最短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提醒帮助失信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信息修复。

进一步加强宣传指导,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提高“信用修复一件事”服务知晓度和使用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截至目前,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对290家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开展信用修复409件次,实现“零超期”,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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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社会信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