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司法局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19| 专栏:盟内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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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盟、旗(区)、苏木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阿拉善盟持续推进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形成纵向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横向拓宽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模式。

一是健全机制,明确职责任务。整合基层执法监督力量,制定《阿拉善盟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选取全盟16个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司法所,明确司法所作为各苏木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同时苏木镇试点司法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统一制作“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公示栏”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公告栏”,全盟16个苏木镇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2名,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协调联动,规范执法行为。试点司法所通过与辖区执法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厘清行政执法权力边界,编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让行政执法过程与执法协调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重点清理苏木镇综合执法部门未在执法岗位工作以及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是创新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创新案卷评查,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交叉互查互评。在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各旗司法局抽取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卷,邀请各苏木镇综合执法局的业务骨干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评查,重点对执法主体、法定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量处罚、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实行一卷一表、一案一评,对案卷中的难点、疑点进行现场集中研讨、认真剖析,精准“把脉”,逐个“开方”。通过相互的沟通交流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同时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卷评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督促其完成整改。

下一步,阿拉善盟司法局将稳步推进阿拉善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三级全覆盖的体系建设,丰富监督方式,深化协调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法治阿拉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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