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2023年四季度旗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选结果的请示
阿拉善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27号)和《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内政发〔2014〕42号)文件精神,依据《阿拉善左旗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 16家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拟列入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经阿拉善左旗发改委在“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核查,将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的 16家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报送阿拉善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关于报送2023年四季度旗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选结果的请示.pdf
附件:2023年四季度阿左旗人社局(信用奖惩案例).xlsx
阿拉善左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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