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3月16日消息(记者邵玉琴)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 守护美好生活”。为营造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于3月1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共筑满意消费守护美好生活—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并在呼和浩特市同步设立多个特色分会场。
“2024年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登记处理投诉举报18.82万件,公示投诉信息11.86万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57万元。”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介绍,2024年,全区共受理电话回访消费者1.5万余次,回访满意度近95%;开展10场次月月“3·15”活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200余篇;围绕“温暖工程”与“诚信工程”建设,结合消费热点开展5次消费调查和3次比较试验,召集消费维权志愿者400余名,搭建消费教育基地55个。
“这些数字背后,是每一位市场监管人员、消协工作者的坚守,是广大企业的责任担当,更是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共同追求。”毛宝锋指出,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继续要扛起主责,以“铁腕”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价格欺诈等领域实施全链条打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以“智慧”监管提升治理效能。深化“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预警风险,推动消费投诉24小时在线响应,实现“接诉即办、未诉先防”;以“暖心”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蒙”字标优质企业,让诚信经营者赢得市场、消费者放心消费。
此外,消协组织要架好桥梁。持续完善“线上+线下”维权网络,在社区、商圈设立维权服务站;针对老年保健品、未成年人网游充值等热点问题发布警示;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调查,用数据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社会各界要携手同行。企业要恪守“消费者至上”理念,把质量安全作为生命线;消费者要理性维权、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媒体要传播维权正能量,发挥导向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独角戏,而是协奏曲,需要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共同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规范、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行“无忧退换货”承诺;建立重点商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城乡消费维权均等化;培育绿色消费、智能家居等新增长点,通过打造“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生态圈,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稳更快。
3月15日当天,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即五个“放心”:安全放心,商品安全可靠,经营场所规范,绝不泄露消费者个人隐私;质量放心,严把质量关,拒绝假冒伪劣,让每一件商品经得起检验;价格放心,明码标价,公平交易,绝不搞价格欺诈;服务放心,服务标准透明,投诉响应及时,用诚意化解矛盾;维权放心,设立快速维权通道,“力争纠纷不出店”,化解矛盾于源头。
同时,倡导鼓励企业主动提供“线下无理由退货”“异地异店退换货”等暖心服务举措,以实际行动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展现企业的责任担当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