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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1条举措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21条举措,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意见指出,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利于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意见明确,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意见强调,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按要求抓紧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意见指出,要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要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式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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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盟委财经委办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