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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发展改革我们这样干——系列之十:发挥价格监测预警职能 强化价格收费监督管理

一、加强价格收费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及时转发国家及自治区在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价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继续根据自治区要求,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我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是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开展调查研究,合理疏导巴彦浩特地区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天然气安装等价格矛盾,保持全盟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三是继续落实自治区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政策。全力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天然气安装价格等相关价格政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收费管理政策。



四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继续对不符合《定价目录》规定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加大对旗区价格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落实好“放管服”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完善养老、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政策。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一是做好修订后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

二是深化特色农畜产品调查,打造地方监测品牌。

三是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数据采报质量。

四是继续强化市场价格动态反映和形式分析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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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盟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科